律师解答:签两份租房合同房屋应归已经实际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一方使用;均未实际占有的房屋应归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使用;均未实际占有且登记备案的房屋应归合同成立在先的一方使用。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引用法规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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