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起诉离婚不需要双方都到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证明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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