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增值税的附加税的计算办法以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销项税额总额-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所得出的数额,即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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