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假产权证危害有(一)假产权证未经统一编号、统一注册,破坏政府对房地产产权产籍的有效管理;(二)假产权证不属于交易过户、抵押典当的有效证明,损害产权当事人的利益;(三)假产权证违规印制的厂家拉拢引诱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影响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假产权证有什么危害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