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分割婚前按揭房产的处理办法为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该房产不作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后协助还贷的一方可以就其所偿还的财产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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