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前后达成多份离婚协议,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的协议是有效的。此时,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生效。如果已经登记离婚,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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