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职工福利费税前是不扣除的。即无需计算扣除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一般为实际薪资总额,并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等费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引用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实施条例》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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