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哺乳期离婚不一定有补偿,哺乳期不是离婚补偿的依据。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判断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义务,应结合一方在家庭义务上付出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获得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衡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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