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隐名股东违约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隐名股东实施侵权行为,应当对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隐名股东的其他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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