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办理出口退税的方式退税申请人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取得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退税。然后,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核确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法律依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五条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核确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减免税申请人主体资格、投资项目和进出口货物相关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引用法规
《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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