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解散后清算的方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清算。并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相应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按照顺序请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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