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证前买的房子属于自己。
1、若一方在结婚之前以自己的资产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则该房产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
2、若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还贷的,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归还贷一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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