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拥有户籍不等同拥有居住权。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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