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2、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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