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购房契税有特殊减免人群。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购房的减征或者免征;购买首套房的免征;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夫妻变更房屋权属的免征;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的免征。法律依据《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引用法规
《契税法》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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