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
一、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诉讼离婚离婚起诉状、身份证、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的证据。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财产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引用法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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