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
2、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3、清理公司财产;
4、清偿公司债务等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算组在破产清算期间行使哪些职权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