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股份,剩余股份向他人募集而设立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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