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符合服务和规模的场所;
2、有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
3、有与居住和照料服务相适应的资金;
4、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第四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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