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分居时期的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假如协商不成,可以交由法院诉讼来进行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性、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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