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是(一)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二)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协调配合原则;(三)土地登记机关明确依据、条件、程序、的公示原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引用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