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离婚审理期限与适用的程序有关,如果法院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那么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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