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剥夺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引用法规
《刑法》 第三十四条
《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刑法》 第五十四条
《刑法》 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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