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企业注销后不能立案。企业存在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企业终止。企业终止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企业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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