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放弃必须以书面做出,且时间期限为继承开始后,且在遗产处理前;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其他要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继承人可否放弃继承权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