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知情权的诉讼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等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其中案件的受理费是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引用法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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