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如下认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为具有中国国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法律禁止的人员除外。且前述的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个人独自企业时,应当提交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第九条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引用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哪些认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