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权质押生效与否主要是看以下两个方面
1、被质押的股权是否具有相应的可转让性;
2、质权合同书是否是以书面形式。以非书面形式的质权合同,质押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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