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法对高管的定义是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普通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属于高层管理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法对高管的定义是怎样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