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依法行使知情权、表决权、转让股权、优先购买;
2、出现法定情形时,赋予中小股东直接起诉,或代为诉讼的权利;
3、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维权的其他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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