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视为是滥用法人地位的行为。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造成损失的,也有权要求相关的责任人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法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