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营业执照正确的办理方式是首先,当事人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然后,登记机关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若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的,应当在登记前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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