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的;
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的;
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有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