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退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清算无形资产。清算人由所有的合伙人担任,但是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在清算组成立期间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引用法规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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