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办居住证的申请报告应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申请人工作单位与单位职务;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址与现暂住地址。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引用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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