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有被抚养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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