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
1、就委托事项、委托范围等合同条款与受托人协商的权利;
2、表明委托身份的权利;
3、听取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4、要求赔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一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