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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