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出租人可以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四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
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
第七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四条
《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四条
《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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