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一般不能随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或者是在办理离婚证之前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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