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有
1、债权人免除债务;
2、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3、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相互抵销;
4、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5、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事由;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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