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住房置业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保证人是法人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有代偿能力;
(五)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人处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作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保证人是法人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有代偿能力;
(五)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六)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引用法规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住房置业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