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走私核材料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行户口制度;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或单位;客观上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法律依据《邢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邢法》 第十四条
《邢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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