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履行什么义务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