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房屋赠与行为的生效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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