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并没有任意解除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引用法规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解除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