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知、公告债权人;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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