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对软件著作权限制的具体形式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目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21.
6.1生效)第五十条第一项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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