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和主持程序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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