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质物,即出质股权。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股权质权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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